民盟广安市委会直属前锋区支部副主委、前锋区政协副主席 桂友生:自中共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民盟中央“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启动以本人通过网络、报刊、书籍等渠道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特别是通过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辅导读物和重温盟史及民盟先贤事迹,我深刻体会到:作风建设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的“生命线”,是赓续民盟优良传统,展现新时代参政党形象的必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浅谈学习体会。
一、学深悟透,以思想自觉筑牢政治根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系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辅导读物,认真学习了人民日报《纪律与自由》等系列评论文章,对党的作风建设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民主党派。民盟自成立以来,始终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老一辈盟员如张澜、费孝通等先生,以“立盟为公、以天下为己任”的操守树立了崇高典范。作为政协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民主党派成员不仅仅是一种政治选择,更是跨越时代的精神传承。民主党派成员的作风不仅代表个人素养,更关乎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声誉。例如,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时,我对比反思了自身在调研协商、联系群众中的不足,发现存在“重形式轻实效”“调研深度不足”等问题。这让我意识到,作风建设必须从“政治上看问题”,以党为师、对标对表,才能始终保持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政治本色。
二、知行合一,以问题导向锤炼务实作风。主题教育重在实践、贵在落实。我结合政协履职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一是锤炼务实作风。作为政协副主席,我坚持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职基础,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如近期牵头开展的供销为农服务调研,我深入基层一线,同社员、群众、企业家及相关单位面对面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精准查找问题,同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销改革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严守廉洁底线。通过观看《零容忍》《永远的冲锋号》专题片,公开通报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阅读《镜鉴》等腐败案例书籍,我深刻认识到: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我将始终秉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人生信条,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倡导健康生活情趣,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始终如一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三是厚植为民情怀。毛主席讲:“群众是从实践中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所理解的,身为人民公仆,“官”是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民服务的工具。我将时刻不忘自己是山里走出来的农村娃,无论身处何种岗位,勤政务实,一心为民。
三、赓续传统,以优良形象彰显时代价值。民盟的优良传统是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学习盟史,我深刻认识到,“奔走国是、关注民生”不是口号,而是需要代代传承的实践品格。作为一名新时代民主党派成员,我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到三点:一是常修“不忘合作初心”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向;二是常怀“戒骄戒躁”的清醒态度,以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践行“躬身实干”的履职实践,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为谱写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新篇章贡献力量!
民盟广安市委会直属前锋区支部盟员、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伍春燕:作为一名扎根街道的民主党派成员,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参加本次主题教育,对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与感悟尤为深刻和具体。它不仅是执政党自我革命的利剑,更是照亮我们基层工作者前行道路的明灯,是提升履职效能、服务民生福祉的根本遵循。
一、深学细悟,把握核心要义,筑牢思想根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核心在于领悟其“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与“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在街道,这绝非抽象概念:它要求我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摒弃“文山会海”“走马观花式”调研,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从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真正沉到社区网格、楼栋院落,与群众“坐一条板凳”,听真话、察实情。唯有脚步沾满泥土,才能感知民生温度。它要求我们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街道工作直面群众利益,小微权力也需规范运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基层权力划定了清晰红线。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更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在涉及惠民资金、社区项目时,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维护基层政治生态的清风正气。
二、知行合一,融入履职实践,提升服务效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街道工作的实际行动,是检验成效的关键:
调研要求“深”求“实”。大力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插末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小切口”,如停车难、环境脏乱、为老服务等,深入解剖麻雀,确保数据翔实、问题精准、建议可行,力戒“调而不研”“研而无果”。
服务要求“真”求“效”。优化街道、社区服务流程,整治“中梗阻”,让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对12345热线、网格反映分管领域问题,快速响应、精准解决,以“事要解决”回应关切。在使用为民服务经费、组织活动时,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履职要求“准”求“为”。一是建言献策方面立足街道治理痛点难点,深度调研,提出数据扎实、分析透彻、操作性强的提案建议,做党委政府的“真参谋”。二是民主监督方面。聚焦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转变、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最后一公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隐性“四风”问题),敢于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建设性批评意见。三是桥梁纽带。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宣传政策、反映民意、化解矛盾、凝聚共识,架好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三、久久为功,锤炼过硬作风,永葆初心本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基层尤需持之以恒。常怀敬畏之心。时刻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行为标尺和带电“高压线”,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思岗位之责。深刻认识街道岗位服务群众的特殊重要性,时刻反思工作是否真正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将改进作风作为终身课题。常修立身之德。继承发扬民主党派与中共风雨同舟、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注重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履职。身处街道一线,脚踏泥土,心系万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我们最直接的考验。我将以此为新起点,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努力做到:调查研究更深入一点,服务群众更贴心一点,解决问题更高效一点,自身要求更严格一点。 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诠释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新时代民主党派成员与党同心、为民尽责的清澈初心,让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清风持续滋养基层沃土,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全部力量!
民盟广安市委会直属机关总支部委员、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 王拓:作为一名身兼民盟成员与检察干警双重身份的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字字千钧,发人深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关键在常、长二字”,“必须以上率下,久久为功”等重要论断,如明灯照亮航程,不仅为党的自我革新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我们这些肩负法律监督与参政议政双重使命的实践者,指明了锤炼过硬作风、践行职责担当的清晰路径。特别是结合我所从事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对如何以优良作风守护公共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有了更深切的体悟。
一、 以“同心同向”铸魂,在服务大局中淬炼政治忠诚的作风根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这要求我们首先要筑牢思想根基。作为民盟成员,我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定海神针”。学习论述摘编,更坚定了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不断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这直接体现为胸怀“国之大者”。公益诉讼守护的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领域,这正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实践。我们必须将政治忠诚融入公益诉讼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扎实的作风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二、 以“公平正义”砺剑,在守护公益中锻造履职担当的过硬作风。“作风建设必须体现在实干担当上”。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我们是公共利益的“看护人”。论述中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我们行动的宗旨。公益诉讼工作,尤其需要发扬“求极致”的精神和敢于碰硬的担当作风。面对环境污染的顽疾、危害食药安全的隐患、侵害国有资产的漏洞,调查取证需要“铁脚板”深入一线,排除干扰需要“硬肩膀”扛起责任,协同共治需要“宽胸怀”凝聚合力。同时,作为民盟成员,应充分利用民主党派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围绕公益诉讼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如生态环境修复长效机制、预防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跨区域协作等,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通过民主监督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行稳致远,助力法治共同体建设。这双重身份要求我们既要在办案一线“精耕细作”,也要在议政平台“精准献策”,以过硬作风守护公共利益的生命线。
三、 以“清正廉洁”立身,在公权行使中恪守严于律己的作风底线。“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抓常、抓细、抓长”。公益诉讼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调整,往往触动多方利益,面临的考验更为严峻。必须时刻以“清正廉洁”为镜,将关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公益诉讼办案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当干扰,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廉洁运行。特别是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与涉案企业接触、委托鉴定评估等环节,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民盟成员,同样需要将廉洁自律视为立身之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盟章盟纪,在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活动中保持清正形象,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维护多党合作事业的清朗天空。
《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的思想伟力,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将“同心同向”的政治自觉、“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清正廉洁”的纪律红线,深深熔铸于检察公益诉讼的履职实践和民盟成员的参政议政之中。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专业的能力,当好公共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在守护绿水青山、保障舌尖安全、维护国有财产等具体实践中诠释责任担当;同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言资政,为完善公益保护法治体系贡献智慧与力量,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无愧于民盟身份的新时代检察人,在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画卷上留下坚实足迹。
民盟入盟积极分子、广安市广安区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职员 邓川江:在参与民盟中央主题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存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参政议政作风虚浮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中某地盟员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导致议案失实的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盟员将履职行为异化为利益交换工具的危险倾向,这与《民盟先贤廉洁自律事迹读本》中张澜先生“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作风形成鲜明对比。
通过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我系统把握到作风建设对民主党派同样具有生死存亡的意义。中央统战部网站披露的某省级民盟组织因作风涣散导致年度调研报告流于形式事件,印证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调查研究走马观花”的负面清单危害。这些案例警示我们,作风问题不仅损害组织形象,更会动摇多党合作的政治根基。
结合《民盟中央规章制度汇编》要求,建议构建“三化”工作机制:建立盟员履职作风量化评估系统,参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详解与问题答疑》建立作风问题预警模型;依托中国干部网络学院课程资源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轮训;设立盟内纪律作风示范岗,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民盟先贤廉洁自律事迹读本》典型故事,形成立体化作风建设体系。